2009年2月17至3月23日,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公司说没有达到公司规定的业务量而不发工资给我,我该怎么办?

到这家公司上班什么都没有签订过,包括老板说的1300任务
2025-04-29 01:19:50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逼自己去做
要不走人,如果公司一直这样给你们施加压力呢?
他要是说13000呢?
不是亏死?

回答2:

劳动法规定,员工必须有最低工资标准的,你就算一笔业务没谈成,也应按当时最低小时工资发放。如果不发你可以去劳动部门投诉,肯定能赢。

回答3:

你再干个月看看如何。如果还是这样。你就别干了。直接到地方劳动局稽查大队告他们去。一告一个准。

回答4:

天天去公司要钱,老板烦了自然会给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