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规定的标准是: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对酒驾的处罚,没有最新的规定,目前仍然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执行。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2、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3、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车“不撞”也直接判刑
8月23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提请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草案:
1、刑法修正案草案把“醉酒驾驶”定为犯罪。
2、刑法修正案草案把“醉酒驾驶”定为犯罪。
3、将醉驾、飙车,情节恶劣的,定为犯罪。
根据刑法修正案草案,凡醉酒驾驶,即便不发生严重后果,也可能会被判处刑罚。
草案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或者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也就是说,危险驾驶罪将醉酒驾车、在城镇高速飙车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纳入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