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取消网上申报纳税人报送纸质申报资料的通告》(2009年1月1日)的规定:“北京市税务局决定从2009年2月1日征期起,对我市采取网上申报方式且具有电子认证身份的纳税人,取消报送与网上申报相对应的纸质申报资料。五、网上申报成功后,请将纳税申报纸质资料同企业会计报表一起妥善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