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人社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有关规定,并综合考虑本市城镇居民生活费支出、职工平均工资、失业率、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上报省政府批准,决定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
月最低工资标准:白塔区、文圣区、宏伟区、弓长岭区、太子河区由1200元调整为1420元。
辽阳县、灯塔市由1020元调整为1300元;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白塔区、文圣区、宏伟区、弓长岭区、太子河区由10.8元调整为14元,辽阳县、灯塔市由9.5元调整为11.8元。
一、2019年辽阳最低工资标准最新一览表
者从辽阳市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辽阳市从1月1日起再次提高最低工资标准。
此次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是根据辽宁省人社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有关规定,并综合考虑本市城镇居民生活费支出、职工平均工资、失业率、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上报省政府批准,决定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白塔区、文圣区、宏伟区、弓长岭区、太子河区由1200元调整为1420元。辽阳县、灯塔市由1020元调整为13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白塔区、文圣区、宏伟区、弓长岭区、太子河区由10.8元调整为14元,辽阳县、灯塔市由9.5元调整为11.8元。
辽阳市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从2018年1月1日起按以上标准执行。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辽人社发[2010]11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21号令)和《辽宁省最低工资规定》(辽宁省人民政府第177号令),并综合考虑全省城镇居民生活费用支出、职工平均工资、失业率、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经省政府同意,对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现公布如下:
一、 月最低工资标准
一类地区由700元调整为900元;二类地区由580元调整为750元;三类地区由500元调整为650元。
二、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一类地区由6.5元调整为8.5元;二类地区由5.3元调整为7 元;三类地区由4元调整为6元。
各市政府要根据《辽宁省最低工资规定》和调整后的辽宁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本市最低工资标准,于2010年6月30日前报省政府批准,2010年7月1日正式实施。
各市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最低档不得低于650元。
二O一O年六月十八日
沈阳属于一类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