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丢失,补办以后还用挂失吗

2025-04-06 17:5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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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身份证丢失后,依法进行补办即可,不需要进行挂失。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
居民身份证
法》
  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
居民户口簿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
常住户口
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
户口所在地
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回答2:

公民丢失身份证后,无需再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如果居民身份证丢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审查部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丢失证件者不用承担任何责任。

公安部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有关规定,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后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申报丢失补领。公民办理丢失补领证件的行为本身就告知了公安机关证件丢失的事实,不需要再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也没有相关法律规定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后必须这么做。

如果丢失的身份证被人拿去冒用,身份证所有人要不要承担责任,是许多市民所担心的问题。公安部指出,公民在使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时,各相关证件使用部门负有核对人、证一致性的义务,确认无误后方可为持证人办理相关业务。如果居民身份证丢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相关部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丢失证件者无须对自己未实施的行为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也明确规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回答3:

建议还是办理一下挂失,因为万一别人用你的身份证做了不好的事情,我是说万一,这样在法律上你就保险了,如果不挂失,你就是有过失的!我记得好像是这样,身份证你没法作主了,这不是小事情,不要心疼那几个钱,还是保险些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