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和解,结案,已发生的强制执行费用按照申请书上的申请金额计算,由被执行人负担。《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