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医保需要交满15年才可以退休后不需要继续缴纳医保费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根据《宁波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第三条第六项 参保人员办理退休手续时,其基本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与视同缴费年限之和不足15年的,对按企业缴费的单位,须由单位(自由职业者、失业职工由个人)以办理时全市上年职工社会月平均工资的5.5%标准,加上大病救助金,按不足15年的月份数一次性补足,并按规定继续缴纳大病救助金,方可享受退休人员住院医疗保险待遇;
对按机关缴费的单位,须由单位按规定的标准,加上大病救助金,按不足15年的月份数一次性补足,并按规定继续缴纳公务员补助金和大病救助金,方可享受国家机关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指《暂行规定》施行前,社会保险机构核定的养老保险视作缴费年限加上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宁波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实施意见
宁波医保需要交满15年才可以退休后不需要继续缴纳医保费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根据《宁波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第三条第六项 参保人员办理退休手续时,其基本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与视同缴费年限之和不足15年的。
对按企业缴费的单位,须由单位(自由职业者、失业职工由个人)以办理时全市上年职工社会月平均工资的5.5%标准,加上大病救助金,按不足15年的月份数一次性补足,并按规定继续缴纳大病救助金,方可享受退休人员住院医疗保险待遇;
对按机关缴费的单位,须由单位按规定的标准,加上大病救助金,按不足15年的月份数一次性补足,并按规定继续缴纳公务员补助金和大病救助金,方可享受国家机关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指《暂行规定》施行前,社会保险机构核定的养老保险视作缴费年限加上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
扩展资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宁波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实施意见
宁波医疗保险要交15年才能终身享受
以个人名义参保的,如果漏缴不能够进行补缴,只有是单位原因造成的漏缴才能够进行补缴,并且补缴五险;
如果单位没有做申报(没有给开户)的只能补缴养老;
缴纳一段时间后,中断想补缴地可以找代理公司给补缴。
为弥补因企业迟缴职工养老保险费,造成职工个人账户金额损失,补缴养老保险费按照济劳险字【1999】7号文件执行。计算方法如下:
补缴金额=补缴时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应补年度缴费工资基数%应补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缴费比例*补缴系数。
《社会保险法》第27条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宁波参保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最低年限为满25年,且在宁波实际缴费年限不得低于5年。
参考资料:http://baike.baidu.com/view/4601001.htm
医保交多长时间,才能享受终身医疗报销?不知道的快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