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合同执行完后,能否续签

2025-04-29 07:37:03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合同执行完了就不能再续签了,如果是在执行过程中需要追加相同项目,且在原合同价款10%以内的,可以不再由监管部门审批、并不再委托代理机构采购而直接续签合同。
《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九条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回答2:

不能续签的,每次采购都必须重新申请财政资金,每次都必须走政府采购程序,公开竞争的。
如果你这次服务的好,产品好,使用方或者采购方单位想继续用你的,会在下次采购前向你通气。

回答3:

不能,每次采购都需要招标的,你记得招标就行,当然,如果关系处理的好,他们招标前回告诉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