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办理护照多长时间

2025-02-26 15: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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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护照办理时间: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签发,偏远地区或交通不便的地区或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签发护照的,经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签发时间可延长至30日。

办护照需要材料:身份证原本、相片。必须在公安局指定的照相馆拍照,也可以在出入境拍照,但记得一定要拿拍照时的回执。办理护照费用200元,拍照和快递费用大概50元左右。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扩展资料

中国公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即可凭身份证提出申请普通护照。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还需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后方可提出申请。具有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换发普通护照:

1、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的;

2、有效期不足六个月的,或者有效期在六个月以上但有材料证明该有效期不符合前往国要求的;

3、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地、出生日期发生变化或者申请人面像发生较大变化的;

4、申请人手指伤病痊愈后可以采集指纹的;

5、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情形。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护照办理

回答2:

办事时限:15日内

普通护照的办理

办理要件:

1.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

2.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的制证照片

3.填写《中国公民普通护照申请表》

4.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应由监护人陪同,委托他人陪同的,应当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提交监护证明(出生证明,户口簿等),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申请人未办理身份证的,可不提交居民身份证。

5.国家工作人员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普通护照的证明。

6.申请人是军人的,由其所属部队驻地的受理机构受理,并提交具有审批权的军队系统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办理普通护照的意见。

7.换发普通护照的,提交原护照及复印件

8.补发护照的,提交《证件损毁、遗失、被盗情况说明书》

9.申请变更加注的,提交原护照及复印件、与护照变更加注相关的证明材料

10.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报经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批准的其他材料

办事流程:照相、复印—填表—递交申请—交款—内部工作流程—领证

收费标准:200元/本,加注20元/项

办事时限:15日

具体办理单位:沈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办理

办理要件:

1.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

2.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的制证照片

3.填写《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

4.未满16周岁,提交本人户口簿和监护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5.国家工作人员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证件的证明。持国务院台办或省台办“赴台批件”人员申请前往台湾,无须提交所在工作单位意见

6.申请人是军人的,由其所属部队驻地的受理机构受理,并提交具有审批权的军队系统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办理证件的意见

7.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提交本人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定居国外的证明及复印件

8.申请证件换发的,提交原证件及复印件

9.申请证件补发的,提交《证件损毁、遗失、被盗情况说明书》

10.个人赴台旅游的,提交以上材料即可办理。取得证件后应当到旅游局办理个人旅游入台许可

11.团队旅游的,提交组团社出具的旅游发票

12.应邀前往台湾的,提交国务院台办或省台办“赴台批件”原件

13.经国务院台办经济局审核立项前往台湾进行经贸交流活动的,提交国务院台办经济局“关于应邀往来台湾立项批复”原件

14.定居、探亲、居留、其他类的,提交有效的入台许可证明或经确认能够进入台湾地区的有关证明及复印件

15.申请再次签注的,还应当提交原证件及复印件

16.批准定居的,应办理常住户口注销手续,收回居民身份证,凭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证明签发前往台湾签注

办事流程:照相、复印—填表—递交申请—交款—内部工作流程—领证

收费标准:30元/本。一次有效签注20元/件,多次签注100元/件,加注20/项

办事时限:15个工作日;申请再次签注的,10个工作日

具体办理单位:沈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

铁西、于洪、苏家屯、新民、辽中、康平、法库居民在所属分、县(市)局出入境管理科办理(需发函核查人员,须到沈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

往来港澳通行证的办理

办理要件:

1.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

2.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的制证照片

3.填写《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

4.未满16周岁,提交本人户口簿和监护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5.国家工作人员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港澳通行证的证明。

6.申请人是军人的,由其所属部队驻地的受理机构受理,并提交具有审批权的军队系统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办理港澳通行证的意见

7.申请证件换发的,提交原港澳通行证及复印件

8.申请证件补发的,提交《证件损毁、遗失、被盗情况说明书》

9.申请个人旅游签注的,提交以上材料即可办理

10.申请探亲签注的,可探望亲属范围包括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申请人的配偶、子女可随同申请;同时提交亲属关系证明及复印件、被探望亲属的香港或者澳门居民身份证或者在香港或者在澳门就业、就学证明复印件。

11.申请商务签注的,已办理登记备案的单位的人员,提交登记备案证明和派遣函;未办理登记备案的单位的人员,提交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有关登记证书和税务登记证书、派遣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凭证加盖社保中心公章及复印件和派遣函。

12.申请逗留签注的:

①赴香港就学、就业、培训人员及其亲属,提交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进入许可及复印件

②赴澳门就学,提交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出具的《确认录取证明书》及澳门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及复印件。赴澳门就业,提交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受雇非本地劳工预报名单》或者澳门社会文化司或者经济财政司出具有申请人姓名的批准文件及复印件。赴澳门就业人员的亲属,提交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批准通知书及复印件

③签注有效期届满继续申请逗留的,在香港就学、就业、培训人员及其亲属,提交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延期许可及复印件;在澳门就学,提交澳门高等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在澳门就业,提交经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核准的有申请人姓名的续期名单表或者澳门社会文化司或者经济财政司出具的有申请人姓名的批准文件及复印件;在澳门就业人员的亲属,提交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批准通知书及复印件。

13.申请其他签注的:

①因治病、奔丧、诉讼、应试、处理产业、学术交流等特殊事由申请的,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②在澳门就学、就业的内地居民申请赴香港的,提交往来港澳通行证、逗留签注及复印件。在澳门就业的人员,还须提交在澳门就业单位的赴香港证明

③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来内地后申请的,由暂住地地级以上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并提交中国护照和定居国外证明及复印件

14.再次申请签注的,还应当提交原证件及复印件

办事流程:照相、复印—填表—递交申请—交款—内部工作流程—领证

收费标准:100元/本。一次有效签注20元/件,二次有效签注40元/件,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签注100元/件,往来港澳一年到两年多次签注150元/件,两年到三年多次签注200元/件

办事时限:15个工作日;申请再次签注的,10个工作日;自助受理个人旅游签注的,3个工作日

具体办理单位:沈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

铁西、于洪、苏家屯、新民、辽中、康平、法库居民在所属分、县(市)局出入境管理科办理(仅限个人旅游签注)。

回答3:

自申请受理后7到14个工作日。因地区不同而有所差异,主要因审核的人的速度。特别提示:周末及国家公假不办理护照业务,并且国家公假是会延长护照的领取时间的。
下面是办理的一些步骤,您可以看一看:
1、携带身份证、户口薄到户口所在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县级及县级以上公安局)领取“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审批表”。
2、填写申请审批表。
3、提交申请、特别提示:提交因私护照申请时,必须携带下列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和户口薄首页、本人资料页、变更页及身份证的复印件。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原件。
4、申请被受理后,当即拍摄护照专用照片,缴纳护照工本费,并取得“因私出境证件回执”
5、取护照。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受理申请后,审批、制作和签发护照的时间为7到14个工作日。领取护照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或者户口薄以及“因私出境证件申请回执”。

回答4:

  在沈阳办理普通护照的办证时限为6个工作日。

   以下为市公安局“放管服”措施全文:

   优化营商环境建设12项出入境服务举措

  为了深入落实“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出入境服务管理职能,为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做出相应贡献,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推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12项出入境服务举措》,自2018年5月1日起实施,具体内容如下:

  一、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办证时限由10个工作日缩短为 6个工作日

  二、出入境通行证办证时限由7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

  三、电子港澳台通行证再次签注办证时限由5个工作日缩短为1个工作日,符合自助设备受理条件的立等可取。

  四、企业办理赴港澳商务备案办理时限由15个工作日缩短至3个工作日。

  五、外国人居留许可办证时限由原15个工作日缩短为7个工作日,企业外籍高层次人才及其家属居留许可办证时限由15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

  六、本市户籍居民的外省户籍配偶、父母、子女或持有沈阳市居住证的外省户籍居民,凭相关证明材料可在我市申请办理出入境证件。(军人及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除外)

  七、我市重点高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一带一路”企业、国家省市重点项目紧急邀请的外籍专家、学者、工程技术和商务人员,可在沈申办口岸签证入境。

  八、为在我市召开的大型国际展会、国际体育赛事、重要国际交流等重大涉外活动提供预约前置办理境外人员签证证件服务。

  九、为全市重大项目企业负责人办理出入境证件提供预约受理、专人接待、全程代办的“绿色通道”服务。

  十、市局出入境窗口提供免费查询公民本人出入境信息服务。

  十一、为申请人免费提供出入境证件照相(不含打印纸质相片)、办证材料自助复印、网上资料打印及出入境证件保护套发放服务。

  十二、省内户籍居民持我省签发的电子往来港澳台通行证,可通过自助设备办理往来港澳台旅游签注及查询签注剩余次数。

  备注:第一至五项办证时限不包含核查及邮寄时间,各项条款内容由出入境管理局负责解释。

   注意 :出入境证件自2019年4月1日起已经全国通办,外省户籍的居民在沈阳办理出入境证件不再需要居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