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子关系不可断绝,无论发生甚么事也好,就算是父母对子女犯罪,最多也只是会禁止其行使亲权,但亲子关系依然存在。如父亲强奸女儿,父亲就会被禁止对子女行使监护等亲权,但依然要抚养儿女,而其间的亲子关系系依然存在,当父亲老了以后,女儿还是要扶养父亲的。
但是,如果真要断绝亲子关系的话,也不是没有办法的,可以通过收养程序,建立新的亲子关系,并断绝与亲生父母之间的亲子关系。子女一被人收养,其与亲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系便会告终转而与收养人之间建立新的亲子关系。但是,收养有很多限制,如被收养人必须是未成年等......
追问:
成年人呢?不可以吗……我真的不想过了。或许他们再逼我我可以去。。。
回答:
都是一家人,为什么非要这样呢?有事好商量吗
追问:
谢谢。但……不可能了、、、
回答:
如养父母子女关系、继父母子女关系,是由法律认可而人为设定的,可以因所拟制的亲属关系依法解除而终止。而自然血亲的亲子关系是基于子女的出生事实而产生的,这种亲子关系是不能通过法律程序人为终止的,也不能通过登报声明或双方协议而断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