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伤鉴定报名期间,去别的公司上班对工伤鉴定赔偿有影响吗?

2025-04-27 23:2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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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进行工伤的伤残等级鉴定不影响正常的上班。
  如果在工伤期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其中包括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其中前两项费用为工伤基金支付,最后一项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保险待遇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根据你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根据你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停工留薪期工资(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确定)、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及你所在省的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回答2:

应该没太大影响吧,鉴定出来一般给三块,分别是一次性伤残,一次性医疗,一次性就业补助...原单位缴纳社保了的话就业补助是单位出的.伤残和医疗是社保基金出的..一次性就业补助的话是从原单位离职时候,单位支付的。具体标准各地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