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这不是法院收钱,是报社收钱,如果超过报社收费+汇款费,那就不正常了。不过不合法,应该是开缴款单,交到财政,再开相关证明领钱,由财政到法院专户,由专户转报社,由报社开发票,再到财政报钱,财政开票给你。小数额,还得经过多道审批,一般法官会自作主张,收钱直接汇报社就行了,同公告一起走,报社也方便,钱到公告也到了,直接登报。估计最高人民法院的报社不会有回扣的,这个放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