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5年9月11号进公司当时签了两个月的试用期合同到目前为止就没有签正式合同,如果我想离职的话

请问怎么补偿,谢谢?
2025-04-06 23:50:24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可以得到工资二倍的补偿,签订二个月试用期的合同是无效合同,参照《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回答2:

不存在补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