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在青岛,可以参加泰安的教师资格证考试。
根据《山东省201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事项公告》,报考条件中的基本条件:凡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单位(在读学校)在山东省内的中国公民,且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
因此,考生如需在泰安参加考试,只需在报名时选择相应考区即可。
其他报考条件参考:
(一)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符合学历层次要求的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含)以上学生,可以报名参加本次教师资格考试,其他年级在读生不得报名。
(三)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其他条件,如思想品德鉴定、身体条件、普通话水平等方面的要求。
(四)丧失教师资格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以1-3年暂停参加考试的人员,处罚期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户籍在青岛不能在泰安进行教师资格认证,如果在泰安从事教育工作或在泰安高校学习则可以在泰安进行教师资格认证。
根据国务院《教师资格条例》
第五章 教师资格认定
第十二条 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公民,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请认定其教师资格。
第十三条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或者组织有关部门认定。
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委托的高等学校,负责认定在该校任职的人员和拟聘人员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第十四条 认定教师资格,应当由本人提出申请。
教育行政部门和受委托的高等学校每年春季、秋季各受理一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具体受理期限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的高等学校规定,并以适当形式公布。申请人应当在规定的受理期限内提出申请。
教师资格证由教育部门统一印制颁发,全国通用,因此可以异地报考。但你想在泰安报考教师资格证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教师资格证报名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2)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教师资格证报名学历要求
三、户籍要求
报考人户籍地或人事关系(在读学校)所在地
需要你的人事关系或者在泰安上的大学才可以报考泰安的教师资格证考试
申请报名参加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户籍或人事关系在山东省。山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在校生和在读研究生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或考生本人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户籍在青岛,可以参考泰安的教师资格证考试,泰安和青岛都是隶属于山东省的,户籍就是山东省的,教师资格考试在户籍所在的省份内都是可以参加的。如果是在外省参考教师考试的话,人事档案就要在您参加考的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