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的工伤赔偿官司打到2016年赔偿工资应该怎么算?

2014年的工伤赔偿官司打到2016年赔偿工资应该怎么算?
2025-04-29 17:5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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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按赔偿项目适用不同时期的工资。

工伤赔偿中的工资,因为赔偿项目不同,适用不同时期的工资标准,不因工伤保险待遇争议诉讼而改变。

一、本人工资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本人工资用于计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至六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一些省市规定计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以解除或者终止合同前本人工资为基数。

二、社会平均工资
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或者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按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发布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的数据为准。
社会平均工资用于计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以解除或者终止合同前上年度为基数;计算丧葬补助费以工亡时间上年度为基数;计算生活自理障碍的工伤职工生活护理费,鉴定时间上年度为基数。

三、全国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
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按国家统计局、人社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的数据计算,用于计算工伤死亡职工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按工亡时间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