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以下偷逃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对偷逃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或相关行为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采取尾随前车、冲撞护栏等方式冲关逃费的;
(二)直接或通过中间人相互交换通行卡或车辆号牌少交车辆通行费的;
(三)采用欺骗手段减轻车辆实际承载重量少交车辆通行费的;
(四)假冒、盗用军警等特种车辆号牌骗套通行费的;
(五)使用伪造、变造的收费公路通行卡,少缴或不缴车辆通行费的;
(六)通过伪造、变造、贩卖收费公路车辆通行卡或者提供车辆等方式帮助他人偷逃车辆通行费的;
(七)为偷逃车辆通行费犯罪人提供帮助的;
(八)采取其他办法偷逃车辆通行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