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读手续为:
1、由学生监护人向在读学校提出书面借读申请,出具有关证明材料,提供接收学校同意借读的证明。
2、学校审核、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后,由学校或教育主管部门出具借读证明。
3、监护人提交的有关材料应与借读证明存根一并保存备查。
4、借读应在学期初、末办理。借读一律不得变更年级。
5、借读学生的学籍保留在原校。学生在借读期间的有关成绩、评定、奖惩等,由借读学校记入学生电子档案。借读学校在借读学生离校时要留存学生电子档案。
北京市教委颁布了新修订的《北京市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对借读生做了如下修改:
接收借读生范围扩大
以前只有父母双方出国、父母双方在边远地区工作或从事流动性大的工作的、父母一方在本市工作的、原 本市下乡青年子女等4类情况的学生可申请在本市借读。但新办法解除了这些限制,只要父母在北京上班、居住,其子女均算作借读生。
外地借读生均有学籍
据悉,新办法仅限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籍管理,不涉及高中阶段,也不涉及高考。
义务教育不退学
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将不能为学生办理退学,新办法还删除了对中小学生“开除”的规定。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借读生
借读”有两种理解:
1、学生的学籍在甲校而在乙校就读,则为借读。
2、学生的户籍在甲地而在乙地就读,则为借读。
一般来讲,第二种比较普遍,因为涉及到升学政策的问题。
借读生学籍怎么转
1、首先先要到户籍所在地所属校区的学校开具转学证明,最好是一式两份的,以免后期丢失或者别的地方还要的,一般由学校校长出具,并加盖公章。
2、再到转入地的学校的相关部门,一般是市教育局,现在一般地区有行政中心,市教育局会有专门的窗口办理,带上各类证明和转学证明开具一张入学证明
3、然后把剩余的一份转学证明,以及市教育局来的入学证明到所在地区学校报名即可。
4、原先的学校会让填电子学籍,填完后原先的学校就会把电子学籍发给转入的学校就可以了。
初中借读生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学生监护人因公出国工作一年以上、从事野外或流动性工作、长期支援边疆、现役军人(含武警),其子女因投靠亲属可到非户籍所在地公办学校借读,须经学校同意或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免收借读费;因个人或家庭原因,拟到非户籍所在地公办学校借读的,经学校同意或当地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按规定免收借读费。
初中借读生借读手续为:由学生监护人向在读学校提出书面借读申请,出具有关证明材料,提供接收学校同意借读的证明。学校审核、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后,由学校或教育主管部门出具借读证明。监护人提交的有关材料应与借读证明存根一并保存备查。
借读应在学期初、末办理。借读一律不得变更年级。借读学生的学籍保留在原校。学生在借读期间的有关成绩、评定、奖惩等,由借读学校记入学生电子档案。借读学校在借读学生离校时要留存学生电子档案。
1、小学、初中借读
学生监护人因公出国工作一年以上、从事野外或流动性工作、长期支援边疆、现役军人(含武警),其子女因投靠亲属可到非户籍所在地公办学校借读,须经学校同意或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免收借读费;因个人或家庭原因,拟到非户籍所在地公办学校借读的,经学校同意或当地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按规定免收借读费。
借读手续为:由学生监护人向在读学校提出书面借读申请,出具有关证明材料,提供接收学校同意借读的证明。学校审核、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后,由学校或教育主管部门出具借读证明。监护人提交的有关材料应与借读证明存根一并保存备查。
借读应在学期初、末办理。借读一律不得变更年级。借读学生的学籍保留在原校。学生在借读期间的有关成绩、评定、奖惩等,由借读学校记入学生电子档案。借读学校在借读学生离校时要留存学生电子档案。
2、高中借读
高中原则上不借读。学生监护人因公出国工作一年以上、从事野外或流动性工作、长期支援边疆、现役军人(含武警),其子女因投靠亲属可到非户籍所在地高中借读。借读按规定收费。
外省户籍就读我省普通高中者,如在高考报名前未取得我省户籍,按国家规定须回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高考。学校应在入学注册前将国家关于高考报名的有关规定告知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