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领导不承认请过病假,算我旷工怎么办

2025-04-30 13:35:36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用人单位处理合法的,只能接受;违法的,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劳动者请病假,应当由职工本人到用人单位指定的医疗机构,经执业医师检查后,需要停工治疗休养的,由执业医师出具病假条,职工持病假条(一些单位还需提交病历和就诊发票)按用人单位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但急诊的,可以就近入院,口头请假,事后即使补办手续。

回答2:

向上级反映一下。如果情况属实,会有人管的。

回答3:

不给你回去上班?不批病假?找公司所在地的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监察投诉电话:12333。可打114咨询投诉电话是多少。

回答4:

有依据就不怕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