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根据婚姻法规定:1.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2.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3.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其次,婚姻法规定: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最后,离婚是父母二人在夫妻关系、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上的处理。除非离婚时父母没有抚养子女的能力,作为爷爷奶奶才有可能承担抚养义务,如果说争夺抚养权的话,也是将父母排除在外的争夺,实践中父母离婚时爷爷奶奶是不参与子女抚养权的争夺的。
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