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年前已经立案的重伤害案件,已经涉嫌故意伤害罪,现在被抓,按照规定应当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积极赔偿,取得被害人谅解书可以从轻处罚。
最少得十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因为你当时将人致重伤,这个属于故意伤害罪,而第一时间并没有送伤者去医院,也没有去自首,而是选择逃跑,这种行为比较恶劣。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10年以内!要有立功,还可以减刑!接受,不然一辈子也不安稳!
这个问题还是比较严重的,对他人进行严重伤害后逃逸,如果没有被公安机关立案,还存在时效豁免的可能性。但已经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就意味着不存在时效豁免问题了,这时就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包括犯罪动机、伤害后果、主观恶意程度等综合进行认定,然后按照故意伤害罪进行定罪量刑。
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定性量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