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济法律关系主体包括:经济管理主体、经济活动主体、经济组织的内部机构在一定条件下也是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国家机关和国家作为整体除作为经济管理的主体外,在一定条件下也是经济活动关系的主体。
(1)、经济管理主体:主要是指国家经济管理机关。
(2)、经济活动主体:这类主体主要有,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体工商户和公民个人。
2,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亦称经济法的主体,是指在经济管理和协调过程中依法独立享受经济权利和承担经济义务的当事人。享有经济权利的当事人称为权利主体,承担经济义务的当事人称为义务主体,它们是经济法律关系的第一要素。
一
主体:⒈
国家机关——税务局、工商行政管理⒉
企业⒊
其他社会组织⒋
企业及其他社会组织的内部单位⒌
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和公民⒍
国家——发行国债
公民——国籍 人民——政治
公民(自然人)——外国人、无国籍人
→
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法人(组织)
公民行为能力:受年龄、智力限制18周岁——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10~18周岁——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10周岁以下——无民事行为能力
法人权利能力(经营范围):始于登记,终于倒闭与公民的区别:⑴
能力不一致
⑵
权利之间不一致
⑶
有些公民有,法人则没有
条件:⑴
依法成立⑵
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⑶
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⑷
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
内容——权利与义务
三
客体(标的)
三、经济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终止
注册
→
法律事实(原因)
登记
↗
法律关系产生、变更、终止(结果)
四、法律行为五、代委托代理(授权范围)
法定代理
指定代理
六、经济法律责任
过错
→
故意——明知自己的行为产生法律后果,但还是希望发生,放任不采取急救措施。
↘
过失——明知自己的行为产生法律后果,由于自己的轻视、忽视。
七、诉讼时效
普通时效——2年~20年
特殊时效——1年
起算
→
知道(明示)
国家强制性规定
↘
应当知道(推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