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普通增值税发票对方没有税号能开吗

2025-05-01 07:06:56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1.
可以开具普通发
票,且不需要其他资料;
2.
增值税发票分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两种,二者的差异在于付款方是否可以用发票抵扣税款。消费者个人外出就餐、住宿时,如果不需要报销和抵扣税款,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与营改增之前开具发票的程序完全一样,无需提供其他信息资料;
3.
如需报销,但不需要抵扣税款,也是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需要向商家提供单位名称,但不需要提供任何其他信息资料。
4.
另外一种情况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由于涉及税款抵扣,需要提供付款方的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以及开户行、账号等信息,但是无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销售方也不得因付款方没有出具书面证明材料,而拒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5.
广大消费者:在出差住宿时,若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前牢记单位的税号、开户行账号等信息,以便及时准确地开出专用发票,比如将单位相关证照的信息存储在手机中,开发票时出示一下即可。
6.
如果在开票过程中遇到以营改增为由不开具发票或要求提供书面证明材料等额外要求,消费者可以随时向税务部门反映举报。

回答2:

开普通增值税发
票,如果对方是企业,一定要对方税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
一、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
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
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本公告所称企业,包括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
二、销售方开具增值税发
票时,发 票内容应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不得根据购买方要求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销售方开具发
票时,通过销售平台系统与增值税发
票税控系统后台对接,导入相关信息开票的,系统导入的开票数据内容应与实际交易相符,如不相符应及时修改完善销售平台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