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二)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三)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四)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五)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具体包括科技人员、研发投入、科技成果三类,满分100分。
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第六条规定:科技型中小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二)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三)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四)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五)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
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依托一定数量的科技人员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活动,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并将其转化为高新技术产品或服务,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中小企业。
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条件
一、企业在中国境内注册(不含港澳台)或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且能够核算查账准确归集研发经费并正常缴纳企业税务。
二、企业职工不超过500人,年收入不超过2亿元,总资产不超过2亿元
三、申请上一年度未发生重大的安全、质量事故,未严重破坏环境,未科研严重失信,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是严重失信名单。
四、企业所在行业不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规定的限制类和淘汰类,不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规定的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行业。
五、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的综合分值不得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能为0分。
如果企业都符合以上条件,那么就可以申报科技型中小企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