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民法上关于继承方面的规定中只有继承顺序的说法,没有说谁或谁是第几继承人,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这三方至少有一方在,那就不考虑第二顺序,你父亲死后,如果在遗嘱中没有关于遗产分配份额的规定,那将平均分配,即,你的继母,你,以及你父亲的父母,如果有份额的规定,也不得违反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即不能将全部财产归于一人所有或完全不予一人所有,如果你继母的大儿子想要房子,可以,但是他必须将房子折价,给予你相应的部分。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