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一概而论啊,法院执行人员在执行公务过程中遇到暴力抗法的情况是可以采取强制措施的,使用手铐就包括其中。所以,你说的,用手铐铐起来也没有什么明显违法啊。手铐本来就是用来拷手的么。呵呵
这是违法的
法律明确规定使用警械,以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尽量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为原则,不得故意造成人身伤害。造成不应有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要承担相应的行政法律责任。
《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四条 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应当以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尽量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为原则。
第八条 人民警察依法执行下列任务,遇有违法犯罪分子可能脱逃、行凶、自杀、自伤或者有其他危险行为的,可以使用手铐、脚镣、警绳等约束性警械:
(一)抓获违法犯罪分子或者犯罪重大嫌疑人的;
(二)执行逮捕、拘留、看押、押解、审讯、拘传、强制传唤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使用警械的其他情形。
人民警察依照前款规定使用警械,不得故意造成人身伤害。
第十四条 人民警察违法使用警械、武器,造成不应有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对受到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人员,由该人民警察所属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给予赔偿。
怎么个吊法?吊在什么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