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欠条

2025-02-23 23:01:10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1.他的这字据没有用。
2.不能说你欠他1百万。

100W ?用【w】作为计量单位是不起任何法律效力。

此外,你所说跟同学“玩”,那就是你们的玩笑啦。

未成年人可以开玩笑,成年人就千万不要开这种玩笑啦。

欠款纠纷,欠条就是关键证据叻。

回答2:

当然不可能,因为你的同学能证明你们之间只是玩笑关系
而且你们还是学生,并没有支配如此大金额的民事行为能力
但这样的玩笑以后少开,万一弄假成真就不好玩了

回答3:

欠条内容的基础是存在债权债务关系,你们这个欠条没有债权基础,而且从法律上也不属于你对他的赠与,再加上有同学作证,欠条可以作废。
不过,以后不要开这种玩笑,搞不好就成真的了。

回答4:

不知道你的100万是怎么写的,如果是你上面的写法不具有法律效力,如果你是用大写数字写的就应当具有法律效力

回答5:

没有,《民法通则》第137条明确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从债权人行使请求权并得知其权利受到侵害时起算。也就是从你第一次向对方主张权利要求还款时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