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费可按年交,也可按月、季交,但不得一次性收取多年的物业管理费
物业管理企业可按月,按季度或按年度计划收,但不得一次性预收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物业服务费。虽然按规定,物业公司不可一次性收取一年以上的费用,但这个规定是对收费上限进行规定,并不等于业主一定要同意物业公司一次性收取一年物业服务费,是按月、按季、还是按年缴纳物业服务费,购房者可以和物业公司自行协商决定而不应以不给钥匙或办产权证来要挟……
参考物业管理法律
http://www.gywygl.com/PMRule.html
首先这位朋友没有讲明你所在城市,这会给问题的解答带来一定不确定性。
因为不同的省份针对业主收房时所需缴纳的前期物业服务费是有不同标准的,例如东北有些省份要求不超过一年,而山东却是不超过3个月。如果你在东北和在山东会有不同的结果。建议补充问题。
不过我可以告诉你一个简单的方法:第一步查一下物业服务协议内的相关约章。第二部查一下你所在城市的《物业管理条例》里边的约章。两份如果有差异,即超过了物业管理条例所规定时间那么就可以拒交,不论你是否签署了《物业服务协议》均不会影响到你维权,因为物业服务协议是制式合同,你属于被动接受,所涉及侵害你权益的条款均属无效条款。
收费时间分为三月,半年,一年。物业管理企业可按月,按季度或按年度计划收,但不得一次性预收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物业服务费。
先交钱后服务,要看物业公司的相关规定。
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