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驶证丢了补办需要挂失吗

2025-03-11 09:3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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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好!不需要。
(公安部124号令“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

  补发、换发号牌期间应当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回答2:

机动车行驶证遗失不用挂失,
  (二)补领机动车行驶证、牌照
  所需手续: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2.补领行车证车辆照片一张;
  3.同时申请补二面牌照由所辖区或丢失地派出所出具丢失证明。
  办理程序:
  1.领取并填写《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2.丢失一面牌照的,需将另一面牌照交车管部门;
  3.在业务窗口办理补领手续,并领取受理凭证;
  4.到收费岗交费后,领取行车证或临时牌照;
  5.补领牌照的15日后,凭临时牌照和受理凭证到牌照发放处领取号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