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是父母一方,因为诉讼请求是抚养权,抚养权当然是孩子父母的权利,没必要以孩子名义,要去抚养费可以以孩子的名义来要求,父母一方作为法定代理人
变更抚养权的起诉状原告是孩子的一方父母不是孩子,如果是讨要抚养费,则原告是小孩自己
原告就是父亲或者母亲,这类案件不以孩子为原告。
因为你写的诉状内容,应该是其女儿的感受。并不是母亲所感受的。所以应该以女儿为原告。还有十岁以上的孩子的归属应该看其的意愿。如想胜诉,最好做通女儿的思想工作。
这个你要询问专业律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