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侯审后开庭当日没有宣判,法院让交2000元罚款,怎么回事?

2025-03-09 10:42:30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1、应该是罚金而不是罚款。

2、罚金是我国《刑法》所规定的一种附加刑,在很多侵财类的犯罪的处罚中,如盗窃罪、诈骗罪等,都规定了应该并处或单处罚金。

如果被取保候审的被告人,被开庭后法院要求缴纳罚金的,应该尽量主动缴纳,这样可以争取缓刑。

《刑法》
第三十三条 【主刑种类】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种类】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回答2:

取保候审后,还要法院审判。法院让交纳2000元属于罚金,不是罚款。这是判决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