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前夫依法办理购房手续,取得本人名字房产证,该住房产权就是前夫合法拥有的财产,权益受法律保护。
当事人借钱和对方,双方属于借贷关系,当事人可以凭拮据主张债权起诉对方要求还钱。
《物权法》规定:
第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对方前夫借她的钱,所以你给她要债,她跟前夫要!互补牵扯!物权所有属于当时的付款签合同的人,这里是合理合法有效的,你无权干涉!
不知你与这个对方是什么关系,如果是恋人关系,只能说你被这女人以爱情的名义骗了,从你这弄了钱去搞她的房产,利用了你。
你注意存备好相关证据,咨询律师会为你出具体建议,必要的话上法庭了。物权无效不可行,这是她与前夫之间的契约,与你无关,你只有权利追你的钱。
另外,她既然这样做,肯定是事先充分了解了相关程序和理论能成立才做的,所以,你可能要比较有难度来处理这个事。
她找你借钱,你拿欠条找她要帐就行了!不行就去法院起诉啊!
去银行把你们三个人的转账记录提出来
去银行打印转账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