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求职常见的求职陷阱有哪些?

2024-11-23 10:3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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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凡是交钱的都考虑清楚!

——案例分析——

案例1:“招而不聘”

马上就要从南京大学管理学院毕业的小张最近忙得四脚朝天,在各个招聘会上不断赶场,递出的简
 
历大概就有300多份。小张也陆续参加了一些面试,不过最终还是没有如愿找到工作。小张说:“很多参加招聘会的公司根本就不打算招人。有些是小企业借机来
 
做宣传,还有一些就是走个形式而已。我参加了好多场招聘会,经常能在招聘的企业中看到一些熟悉的面孔,每场招聘会都有很多人投递简历,他们怎么可能一直招
 不到人呢?”

小张的疑问也反映了当前招聘市场上所存在的一些问题。学校与招聘会主办方会审查企业的招聘资格,但他们也无法确认企业是否真的招人。因此,这些问题还需要求职的大学生们自身多加注意。

北京仁能达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研发总监、著名职业咨询师谢伟老师认为,大学生在求职前要做好充分准备,要对企业的情况、招聘职位有全面了解,可以通过网络查询,或去相关服务中心咨询,一定要做到心中有数,以免费时费力,无功而返。

案例2:“变相收费”

小谢是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某专业大四的一名学生,他在网站上发现了郑州某电子公司的招聘信息,
 
在和同学一起投递了简历之后又一起参加了公司的面试。出乎小谢的意料,面试进行得十分轻松愉快,小谢和同学都很快通过了面试。然后,公司的负责人让小谢和
 
他的同学交200元的服装费。小谢和他的同学商量,觉得钱不是很多,而且工作了之后应该能很快挣回来,于是就交了。交钱之后,公司负责人与小谢他们约好一
 周后签订协议。一周之后,小谢和同学来到这家公司所在的写字楼,发现已经是人去楼空。

这类打着招聘旗号的收费需要警惕,不能因为有些收费不高就接受了。按照有关规定,招聘单位不
 
得以招聘为由向求职者收取任何费用,因此,不管招聘单位是收取服装费、培训费,还是押金,求职者都应该坚定地说“不”。此外,值得注意的是,这种“变相收
 
费”的公司一般来说规模都不大、流动性强,看起来不十分正规;而且,公司进行的面试一般都比较草率,通过率基本上是百分之百。如果遇到这样的公司,求职者
 们应该坚决摒弃。

案例3:“虚饰岗位”

北京城市学院的毕业生小林在大学时的专业是会计学,毕业的时候她去应聘某房地产中介公司的会
 
计,招聘广告上写明了是招聘会计。经过简单面试后,小林被录取了。但当她去报到时,却被告知,按照公司的规定,所有员工必须在一线锻炼一段时间,熟悉整个
 
公司的运作流程后方可回到本职岗位。于是小林就被分派到街区做业务员,每天的工作十分繁琐,而且公司迟迟不肯确定何时让小林回到会计工作岗位上。一段时间
 之后,小林无法忍受,只好提出辞职。公司以违反合约为由,要求小林支付违约金。

小林的经历提醒大学生,在求职时一定要搞清楚职位的具体内容,仔细分析,询问工作细节。一些
 
招聘单位在发布招聘信息时,经常对招聘职位的工作内容做模糊化处理,玩弄“文字游戏”,用一些听起来职位很高的虚职招聘大学生做业务员。此外,在面试的过
 程中以及与招聘单位的具体接触中,求职者也要多加留心,免得上岗后发现实际工作与预期的有出入,使自己陷入困境。

专家认为,招聘职位与实际工作内容明显不符的话将构成欺诈,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案例4:偷换“试用期”概念

小罗是北京师范大学的大四学生,她四处投递简历,寻找工作的时候接到了一家小型出版社的电
 
话,该出版社表示,如果小罗可以在出版社实习三个月并且表现得令人满意的话,双方就可以正式签约。小罗想,在求职的高峰时期去实习的话,将错过不少其他求
 
职机会。而且,如何定义“表现得令人满意”也存在很大的问题,于是就没有答应。小罗的同学小夏听说之后,觉得机会难得,于是就联系了这家出版社。在三个月
 
的实习中,小夏一直在出版社中忙项目、整理资料,十分认真。不过,三个月之后,出版社并没有与小夏签约。后来,小夏听说,出版社只是这段时间的工作比较
多,需要她的帮忙,并没有打算正式签她。

针对此案例,谢伟老师告诉同学们,这种口头合约充满了极大的不确定性,求职者们一定要当心,  如果因此错过了招聘的黄金时期,接下来再找工作的话可能会存在一定的困难,因为很多单位可能都已经招到人了。此外,《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动合同可以
 
约定试用期,但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如果试用期超过六个月,就是明显的侵权行为。这些,都需要大学生求职者们多加注意。谢伟老师特别提醒求职者,一
 
定要仔细阅读劳动合同,尤其是其中关于劳动报酬、工作内容、合同期限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细节。在劳动报酬一栏中,要看清考核、奖励办法;工作内容一栏中,
 注意对职位的具体约定;合同期限一栏中,则要注意试用期的期限及相关问题。

——概念解析——

试用期

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关系还处于非正式状态,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
 
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进行了解的期限。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
 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且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的期限中。

三方协议与劳动合同

三方协议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  能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三方就业协议书不同于劳动合同。三方就业协议书制定的依据是国家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法规和  规定,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而劳动合同是受《劳动法》和《合同法》的限定和保护的。(文·实习生 马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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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路上陷阱多自保意识须加强

大四女生小雪是个“宅女”,看着身边的同学一个个通过网络应聘找工作,她也开始忙着在各大招
 
聘网站上投简历。当小雪在某人才招聘网上传了简历后,该网站立刻给她发了封电子邮件让她填写完整的个人信息,并说这样可以为自己争取更多被好单位录用的机
 会。于是她便在网站上输入了自己的资料,包括姓名、电话、地址等。

可谁料在接下来的一周之内,小雪经常接到陌生人打来的电话,称自己是某公司的管人事的,想录用她,但这些单位都是查找不到地址的小公司。更可气的是,小雪的手机上从此多了许多广告短信。她才恍然大悟,原来自己的个人信息已经泄露出去了,而此时想更改也来不及了。

小雪的遭遇可以说是目前很多人都会面临的烦心事。为了防止自己的个人信息被网络骗子利用,对
 
于求职者来说,首先应选择一家达到一定规模、能够为用户提供全面服务的网站。一般情况下,选择规模较大、知名度较高、门户型的招聘网站才是明智之举。除了
 
相对较为隐私的个人信息应该保密之外,求职者对于自己所投的就业单位事先也要有初步的了解,并且查询他人对于该就业单位的评价,再来综合考虑是否要投简
历。(据广州日报)

回答2:

收费陷阱
一些伪装公司利用新人入职,收取各类费用,例如工装费、体检费、培训费、风险抵押金、违约金等等。然后工作一段时间后,公司再找各类理由让员工主动离职,例如外调偏远地区、转化其他部门等等理由,让员工主动违约或主动放弃岗位,然后不给员工返还各类费用。
应届生在找工作期间有部分学生会遇到求职陷阱,在这优就业给大家列举一些:
培训陷阱
一部分培训机构会伪装成各类公司,招收工程师助理、讲师助教之类的职位。告诉毕业生你们能力不行从助理或者助教开始,逐步成长。大部分学生也知道自己水平有限又想好好把握机会,就来到公司就职。到企业后公司以你水平不行为由让你转成学员从新学习,从中收取培训费用。
试用期陷阱
一般试用期薪水往往低于正常工资水平,很多用人单位为了使用廉价劳动力,往往利用这一理由,在试用期期间,承诺转正后的薪酬福利,然后在几个月的试用期一过,找各种理由辞退员工,再进行下一批招录。

薪酬陷阱
薪酬陷阱是指用人单位在招聘时以高薪资、高职位诱惑应聘者,让大学生刚进入公司后就出任各类主管、总监、经理等职务,但这类公司基层职位就是主管、总监、经理等。利用名头和高薪诱惑,让员工完成工作,又以工作不满意或目标没打成等原因辞退员工。
其实大部分企业还是真心招收员工,以各种理由欺骗、利用求职人员的公司还是占少数。但各位求职这还是要注意上当受骗,合理防范。防范注意在两个方面
一方面是正确判断自身能力,切勿急功近利找适合自己的职位,别贪图一时诱惑。到单位后也可以和老员工处理好关系,了解公司情况,一般大企业都有导师制度,会有老员工带新人工作。
另一方面在选择企业上如果大企业一般可以放心,小企业多留意企业网站、网上公司各种言论。多搜集公司资料,包括主营项目、产品情况、公司地址等等。如果遇到骗子公司也请采取正当措施处理。

回答3:

(一)、虚假广告陷阱
  一些用人单位在招聘会上为了招到条件较好的毕业生,会夸大或隐瞒自己的某些情况
  (二)、色情陷阱
  一些用人单位利用招聘、面试等侵犯学生。
  (三)、传销陷阱
  所谓传销,本是指生产企业不通过店铺销售,而由传销员将本企业产品直接销售给消费者的经营方式。
  
  (四)、协议陷阱
  就业协议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在毕业生就业择业过程中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协议。就业协议一经签订,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按照有关规定,就业协议不能代替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这样就可能在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纠纷。常见的毕业生签就业协议过程中遇到的陷阱又分为以下几种:
  1. 用人单位不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
  2.用人单位不跟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不将承诺写入合同
  4. 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签订“霸王合同”
  (五)、试用期陷阱
  试用期,就是劳动关系的试验阶段,但决非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单方“试用”。
  (六)收费陷阱
  当前,在就业市场中,一些用人单位利用毕业生求职心切,设立各种名目向毕业生收取各种不合理费用,如风险抵押金、违约金、培训费等。一些单位可能规模不大,薪水不高,但是开出了一些诱人的条件。比如说,在某大中城市工作,或者能解决这些大中城市的户口问题。希望留在大中城市工作的学生很容易被这样的条件迷惑。双方谈得差不多了,单位又表示,为了增加双方的信任,学生在工作之前必须交押金。等学生交完押金,工作一段时间后,单位的有关人员就表示,聘用之初说定的工作岗位要有些调整,可能把你派到偏僻地区或冷僻部门,而这些地方是学生肯定不愿意去的:单位算准了学生不愿意去,就说学生不服从单位安排,也是主动毁约放弃这个岗位,这样,学生交的押金自然收不回来。
  (七)薪酬陷阱
  所谓薪酬陷阱,是指用人单位在招聘时以优厚的待遇吸引前来求职的毕业生,等到其正式上班时,招聘时的承诺则以种种理由不予兑现;或是针对薪酬中的一些不确定收入,进行虚假或模糊的承诺,最终不能兑现;或者“缩水兑现”。
  (八)智力陷阱
  有些单位按程序假装对应聘毕业生进行面试,再进行笔试。在面试、笔试时,把本单位遇到的问题以考察的形式要求前来应聘者作答或设计,待毕业生利用专业优势完成其承担的项目后,再找出各种理由推辞,结果无一人被录用,用人单位却将应聘者的劳动果实据为己有,使毕业生陷入智力陷阱。
  如何防范求职过程中的陷阱?
  1.拒交各种名义的费用任何招聘单位,以任何名义要求求职者收取抵押金,服装费,产品押金,风险金,报名费,培训费等收费行为,都属于违法行为。
  2.不轻信许诺到外地上岗对外地企业或某某外地分公司,分厂,办事处的高薪招聘,无论其待遇多好,求职者千万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和高度的警惕,不要轻信他的口头许诺,一是不去,二是到劳动保障部咨询,并办理的手续否则会吃大亏,被骗工,骗钱,甚至被人贩子骗卖,悔之晚矣。
  3.不要将重要的证件作抵押不要将自己的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等相关重要证件作抵押。有的用人单位以保证学生实习时间等为由扣住学生的证件,根据相关的规定,任何单位都不能扣押证件。
  4.掌握劳动法规和相关政策主动学习一些劳动法规和相关政策,提高自己的求职素质和独立思考的能力。
  5.多种途径了解公司的背景在求职者正式进入公司之前,想法设法加强对企业的了解以免误入骗子设下的陷阱。比如:上网查找该招聘单位的相关资料,注意招聘单位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正规单位的招聘单位一般会将设在单位的办公室,会议室,一些以租用房间作为应聘地点的单位,要警惕。工商部门咨询电话:12315
  6.谨慎签订劳动合同与用人企业签订合同是要注意“三看”:一看企业是否经过工商部门的登记以及企业注册的有效期限,否则所签的合同无效;二看合同字句是否准确,清楚,完整,不能使用缩写,替代或含糊的文字表达;三看劳动合同是否有一些必备的内容。劳动合同的一般内容包括:(1)合同期限;(2)工作内容;(3)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4)劳动报酬;(5)劳动纪律;(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7)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8)违反劳动合同者应承担的责任;(9)双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其中前8项为法定条款,必须具备;第9项为协商条款。
  7.发觉被骗应及时报案,通知辅导员(班主任),应拨打110与公安局取得联系,以保护自己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回答4:

面试单位不签到合同,试用期期间培训时间过长,还需要压你的毕业证什么的,反正我现在听见的就有很多这种的,以后自己去面试时候注意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