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外地户口,需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区级以上社保机构出具的连续缴纳满一年的证明到出入境窗口办理。
又:配偶、子女需提交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满6个月(含)以上的证明。
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中心办。
申请材料包括:
1、申请签发普通护照:
(1)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以及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
(3)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并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护照及复印件;
(4)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5)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报经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批准,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2、申请加急办理普通护照:
除提交申请签发普通护照的材料外,还需提交相应材料。
如果材料经鉴定有用,则:
1、加急办理普通护照:5个工作日;
2、其他:15日内,经负责人批准可延长至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