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形势比人强!
河南永城玛莎拉蒂撞宝马案中,受害者有三人,两人死亡,一人重伤。
死亡的葛某和贾某当然可以不签字不谅解,跟谭某死磕到底,但是重伤的王某还在医院呢,他被下了数次的病危通知书,从事发到现在,花的治疗费都有四百多万,一个普通的家庭如何堪负这巨额医疗费,一日不签谅解协议就一日拿不到赔偿,死人等的起,活人等不起啊。
对于葛某和贾某来说,这是正义的据理力争。
对于重伤的王某来说,这是活下去的机会。
换位思考,你们会如何选择?
我这个嘴一向是比较毒的,首先我先严厉谴责一下这个豪车女车主,简直就不是人,死不足惜。
但是,我们先看看审判长的原话:
经各方共同努力,当事人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并赔偿到位。
这是谭某能免于一死的前提,即然和解协议都签了,谅解书也签了,也接受这个赔偿了,为何判决下来,又满意了?这不是出尔反尔?这不是又当又立?这不是穿上裤子不认账?这不就是脱裤子放屁?这不就是玩吃了吐?
更让我不解的是,他们不满意的原因不是因为谭某没被判死刑,而是对判无期不满意,应该判死缓。
咱们假设谭某在服刑期间足够认真(both rich and influential),那么无期最少只服刑13年,就是死缓也必定会变成无期,只不过是多坐两年牢,意义在哪里?只要谭某不死,她坐多少年牢的本身就没有意义,因为只要她活着并具有钞能力,一切都有可能,不是吗?
其实像什么2020自然灾害啊,这些根本不是这个案件拖这么久的原因,拖这么久的原因还是因为谅解书。
重伤的王某被撞成了植物人,最终治疗费可能逾千万,借的是家徒四壁,他们是愿意签谅解书的。
而另两位受害者家属,人都没有也没什么盼头了,就希望谭某死,马上死立刻死,不愿意签谅解书。
谭某家属凭亿(不是错别字)近人的和这三位受害者说:你们不签,就没钱,你们自己想···。
还是那个道理,死人无所谓,活人等不起,呜呼哀哉,抚膺长叹!
苍天苍天此何人,构此大罪该何论。
无食吾欲食其肉,无衣吾欲寝其皮。
不但等不起,甚至要自降价来签这份谅解协议,我们试想一下,如果谭某家属积极为王某保命,要1300万就给1300万,这份谅解书说不定早就签了,但是谭某不是人,她家里人也不做人,一方面是王某想活命,一方面是谭某家属要砍价,一千三百万没有,便宜点儿你能行就行,不行你咱们再聊。
最后三家受害者是如何内部沟通协调的,我们就不得而知了,反正结果就是我们看到的,甚至我们都不知道准确的赔偿金额,但是我想对王某的赔偿怎么也得比五百万多,要不然医疗费的坑都填不上,大概率死者的赔偿会在两百万左右,这也是坊间比较认可的赔偿数值。
太少了,是吧!实在太少了!你开个车价值二三百万,别人一条命也二三百万?
不会!
我并不是说谭某成功买命了,法律是不允许花钱买命的,我只是从一审判决结果上来看,我觉得即使没有谅解书她也不会被死刑。
因为谅解书这个东西,它的作用是特定而有限的。
原本没有达到死刑的,取得受害者的谅解可以减轻刑罚,但是如果这个人就该被死刑,那么她能不能取得谅解书其实意义不大,该死还是一定要死。
一审判了无期甚至不是死缓,就说明法律认为谭某还够不上死刑,所以即使没有谅解书,谭某也不会被判死刑,毕竟她不是主观上就是想喝了酒开个车去撞死两个人解解酒,明白吗?虽然看上去她仍然不是个东西,但是她的致二死,非主观意愿,这很重要。
不要老是拿键盘侠的话当真,要是让键盘侠当法官,那大概人口能少一半。
因为在他们心目中赔偿和判刑是两回事,谭某某等三个人撞死人,就应该赔偿外加判死刑,所以他们没有想到的谅解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应,法官在判刑的时候会考虑这一个方面。
玛莎拉蒂这件事闹了一年,没有想到最终还是让谭某某等人逃过一劫,尤其是谭某某,她判了个无期徒刑。而玛莎拉蒂死者家属之所以不接受这个判决结果,那是他们完全没有想到谭某某是无期徒刑,其他两个人是判三年,缓刑三年,说白缓刑等于啥事没有。
还有根据法律上来说,无期徒刑是可以获得减刑的机会,只要在监狱表现好,分分钟钟可以提前出来感受这个花花世界。不过无期徒刑也不是无限减刑,有最低13年的要求。
最关键是玛莎拉蒂死者家属认为,我家人都过世,赔偿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但是他们不能依靠这点减刑罚。他们希望是严惩谭某某,最起码也要死缓。
从个人角度来看,真的支持玛莎拉蒂死者家属上诉。酒驾害死2个人,一个重伤,还能得到无期徒刑,就有点说不过去吧,就算赔偿款挺多,但是这不是减刑的理由。
要是以后大家有样学样,只要家里有钱,喝酒撞死人也不用担心?这不是乱套吗?虽然法律有明文规定,可是要看情况啊,划重点是谭某某的行为真的非常可恶,她明明知道自己撞车了,逃逸,再撞车,事后一点担心都没有,不就是仗着自己家里有钱,以为钱可以搞定一切吗?
所以希望玛莎拉蒂死者家属接着上诉,必须给谭某某一个深刻教训,同时也让大家看看酒驾最后下场是什么。
法律已经做出了最终判决,而且已经拖欠了很长时间。所以家属们只能认可现实情况,因此才会签谅解协议。
因为还有很多伤者在ICU重症监护室里进行治疗,他们所需要高昂的治疗费用,如果继续上诉,直到达到满意的判决结果,那么这些在ICU里的伤者们就没有足够的资金进行治疗,为了让伤者获得治疗,减轻伤者的家庭负担,所以签署了谅解协议。
我在想另一个问题,假如(注:此处仅为假设,并无恶意)这场事故的人物事件调转,宝马车酒驾撞上玛莎拉蒂导致玛莎拉蒂车内人员死伤,并且宝马车主也是没钱,但其家属具有赔付本案实际赔偿金额的能力,最后的判决又会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