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两人都在外地打工,现在要离婚,请问不回原籍可以

2025-04-28 06:4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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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 首先,如果双方想采取协议的方式离婚,那么就必须回任意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 其次,如果双方想采取诉讼的方式离婚,那么应该在被告的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进行起诉,但是被告必须在该地生活超过一年以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十二条规定,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1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