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具体的赔偿计算公式:
1、医疗费
这笔费用包括为恢复健康需要就医治疗支出的挂号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治疗费、住院费、药费等。按照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当事人创伤治疗所必需的费用计算。具体数额凭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费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交通事故当事人身体受到损害,原则上应在县级以上(含)的医疗机构进行诊治。但因抢救的需要,受伤的当事人也可以到离案发地最近的医疗机构(包括县级以下各种医疗机构)救治;交通事故当事人受伤经治疗伤情平稳,但仍需继续进行康复、对症等治疗的,经县级或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可以在县级以下的医疗机构或者门诊治疗,其治疗费用一并计算。
交通事故当事人在医院治疗期间需要外购药品的,应当由该医疗机构出具相应的证明,并与伤情治疗的需要相符;
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经原住院治疗的医疗机构同意,擅自转院治疗的,对其因转院治疗增加的费用,将不予支持。但确有因原住院治疗的医疗机构不具备相应的治疗条件不同意受害人转院或有其他正当理由的除外。
计算公式为: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2、误工费与收入状况有关
误工费,是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它包括两部分,一是伤者本人治疗创伤造成误工发生的费用。二是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亲属或委托代理人来队处理交通事故误工造成经济减少的费用。伤者本人的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治证明确定。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最终评定伤残的前一日。伤残评定时机,按照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评定》(GB18667—2002)的有关规定确定。
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当事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当事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当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其计算公式为: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元/月)×误工时间。
(1)有固定收入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额=正常情况下劳动工作收入-事故受伤后的劳动收入。
(2)无固定收入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最近三年收入总和÷3年÷12个月×误工时间。或受诉法院所在地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误工时间。
3、护理费
护理费要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当事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当事人出院后生活不能完全自理仍需继续护理的,必须由该医疗机构出具医嘱证明或诊断书确定护理时间和护理人数。时间超过3个月仍需护理依赖的,应申请鉴(评)定机构对当事人是否需要护理进行确定。
当事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当事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其计算公式为:交通事故发生地护理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护理人数。
4、交通住宿并非实报实销
交通和住宿费用,只能在规定范围内索赔。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委托代理人因就医转院治疗或来队处理交通事故,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与就医或处理交通事故的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委托代理人一般不超过3人。其费用支出标准一般不超过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人员出差交通费标准。
关于住宿费,外地交通事故当事人、委托代理人来队处理交通事故或根据医疗机构意见,受伤的当事人确有必要去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其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合理的部分应予计算,但不能超过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住宿费标准和出差伙食补助。
其计算公式为: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标准×住宿时间。
另外,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营养费则根据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5、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中一项重要的费用。这笔费用要根据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等级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交通事故受伤人员因伤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的调整,在一定幅度内减少或增加残疾赔偿金的总额。
如果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计算公式为: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1)60周岁以下人员的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伤残系数×20年。
(2)60周岁—75周岁之间人员的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伤残系数×[20-(实际年龄-60)]。
(3)75周岁以上人员的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伤残系数×5年。
(4)伤残系数,伤情评定为一级伤残的,按全额赔偿,即100%;二至十级的,则以10%的比例依次递减。多等级伤残者的伤残系数计算,参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附录B的方法计算。
具体你可以在评残以后计算一下,这样比较好,如果在评残以前考虑协商解决可以询问医生的意见作为参考,因为其中重要的也是一般最多的就是残疾补偿金了。
希望这些资料能对你有帮助,同时也希望你父亲能快点好起来!
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人身赔偿包括:
1.医疗费,以医院开具的发票为准;
2.误工费,指你父亲因住院而减少的收入;
3.护理费,指你或你母亲因护理而减少的收入;
4.交通费、伙食费、营养费等,视具体情况而定。
另外,还可以要求电动车的修理费用。
还有问题可再咨询我。
大致步骤:
1、请交警队在事故处理过程中一定要把该车购买的保险单存至案卷内
2、等待交警队做出事故责任认定
3、咨询医生你父亲的伤残程度,大概的医疗费用是多少,把二次手术费也考虑进去
4、协商赔偿金额
5、协商不成就到法院起诉要求裁决。
协商时注意两点:
1、看车主是企业还是私人;看司机是不是车主。
谁是车主就找谁协商赔偿,因为他们的经济能力相对较强。到法院起诉时将车主、司机、保险公司一起列为被告,以便于较快的拿到赔偿金。
2、赔偿金额的估算。
此类事故造的人身损害及财产损害赔偿是有标准的。
财产损害方面,交警队会委托有关机构进行事故损失(电动车)的评估;
人身损害方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赔偿的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伤残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抚养人生活费。这些项目的计算标准请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32条http://hi.baidu.com/goldenrock2009/blog/item/fc0df451b55b3465853524bc.html。
根据你说的情况,目前还不能计算出精确的赔偿金,须等出院后病情稳定了才能计算。担按类似的处理结果,扣除医疗费之外,可在4万到5万之间协商赔偿金额。
医疗费+护理费+伙食补助费+误工费。如果有残疾还要去做伤残鉴定后要伤残补助费就这几项,每项标准要 看当地的标准。最好去咨询一下你们当地的律师或法官。
很同情你
现在支出由单位支付,其余赔偿待根据责任认定、实际损失和伤残等级(需病情稳定后鉴定)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