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工作机关应当自觉接受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及其派驻机构、党委直属机关纪工委以及机关纪委的监督。
《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第二十三条 党的工作机关接受党委的全面监督,每年至少向党委作1次全面工作情况报告,遇有重要情况及时请示报告。执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某项重要指示和决定的情况,应当进行专题报告。对党的工作机关作出的不适当决定,本级党委或者上级党的工作机关有权撤销或者变更。
党的工作机关应当自觉接受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及其派驻机构、党委直属机关纪工委以及机关纪委的监督。
第二十四条 党的工作机关领导班子应当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领导班子成员应当如实向党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述职述廉述德,接受组织监督。
党的工作机关应当自觉接受党的()的监督。
A . 纪律检查机关及其派驻机构、党委直属机关纪工委以及机关纪委
B . 纪律检查机关及其派驻机构
C . 党委直属机关纪工委
D . 机关纪委
答案:A . 纪律检查机关及其派驻机构、党委直属机关纪工委以及机关纪委
解析:《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规定:党的工作机关应当自觉接受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及其派驻机构、党委直属机关纪工委以及机关纪委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