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圣祖康熙以后,重新制定施行了妃嫔等级。
皇后,居中宫。
皇贵妃,一名。
贵妃,二名。
妃,四名。
嫔,六名。
贵人、常在、答应,人数不定。
诸嫔妃各分居东、西十二宫。
清初:宫闱没有位号,后妃皆称“福晋”
皇后坐镇中宫,主持后宫事务;
皇后下设皇贵妃一人、贵妃二人、妃四人、嫔六人,分住东西六宫;
嫔以下设贵人、常在、答应,无定数,随皇贵妃分住东西六宫。
清后宫制度规定,皇帝大婚之前,选八位比皇帝大的宫女,供皇帝进御,即献身皇帝。八位宫女都有名分,授以宫中四个女官的职衔:司账、司寝、司仪、司门。
清代后宫妃嫔称号按地位高低依次为皇后、皇贵妃、贵妃、妃、嫔、贵人、常在、答应.
没有明确的品级划分,只有等级的高低而已。
清朝的妃和嫔没有品级,这是清朝后宫的一种等级而已
清朝皇帝妻妾等级 皇后(最高)皇贵妃 贵妃 妃 嫔 贵人 常在 答应 没有具体几品之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