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合同但是对方一直拖着没上班,合同在手,交了押金,但是合同上有备注如果违约要赔偿违约金3千-2万

2025-02-26 18:3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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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用人单位招工的时
候收费是违法行为。
应该要求用人单位
把押金全部退回来。
没上班即解除合同,
员工也不需要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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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
第九条 用人单位不得扣押劳动者证件和要求提供担保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八十四条 扣押劳动者身份等证件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回答2:

可以起诉解决此事。可要求给付租金押金,或者解除合同赔偿损失,返还钥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