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出在宾馆早上5点30分因病死亡,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况,无法被认定为工伤,也就无法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但可以享受患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毕竟是在公出期间去世的,单位应给予必要的补助或救助。
出差在宾馆,因病死亡的话,应该是按工伤来进行赔偿
如果是因公出差,在宾馆发病死亡的,应该属于工伤死亡,单位要赔偿的。
我外出在宾馆,早晨五点多钟死亡,这个应该属于工伤单位,需要给予赔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