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院制度是中国古代有别于官学的重要教育制度。它始于晚唐,盛于宋,历经元、明,延至清末。据不完全统计,我国历代创建的大小书院,有7000余所。但因时久境迁,世事沧桑,保留至今的书院极少,象岳麓书院一样保留和修复得如此完好的书院,更是屈指可数。古代书院为名流或当地开明士绅、百姓捐资而 建,一般有学田养护,当然也有得到官府资助的。书院办学的规模、层次不尽一致。层次较低的书院授受蒙童,承担启蒙教育的任务;层次中等的书院可出秀才之类的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