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为什么能瓜分村民的土地补偿款10万元

2025-04-30 21:4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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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第四十九条  禁止侵占、挪用被征用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第七十九条 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可向镇以上人民政府或纪检监察、检察院投诉控告,现在的形势一告一个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