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处罚上级公安机关裁决前置是什么意思

2025-02-24 01:2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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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治安管理处罚上级公安机关裁决前置是指如果当事人对治安管理处罚不服,可以投诉上级公安机关。
  二、复议前置是指行政相对人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在寻求法律救济途径时,应当先选择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而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经过行政复议之后行政相对人对复议决定仍有不同意见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1、行政权属纠纷裁决案件。《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第一款,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此处指行政机关的确权决定),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海关纳税争议同上。
    3、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不服的,应当在收到审计决定之日起15日内先向上一级审计机关申请复议,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这就是审计行政复议前置的规定。
  4、经营者集中案件。对反垄断执法机构依据本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作出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先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5、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前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一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设立专利复审委员会。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后,作出决定,并通知专利申请人。 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8、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复议前置:第十六条 经营者对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应当先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最终裁决。

回答2: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九条:被裁决受治安管理处罚的人或者被侵害人不服公安机关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裁决的,在接到通知后五日内,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诉,由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申诉后五日内作出裁决;不服上一级公安机关裁决的,可以在接到通知后五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已于2006年3月1日废止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39条规定,当事人不服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在接到通知书后5日内,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起行政复议,不服裁决的,可以在接到通知书后5日内再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于2006年3月1日起施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此有不同的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2条规定:“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依据该规定,如果对公安机关所作的行政拘留决定不服的话,既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而不是必须要先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综上,治安管理处罚中的复议前置这一项可以去掉。

回答3:

你好:
治安处罚法规定治安处罚分〔当场处罚程序〕和〔简易程序〕。当场处罚就不用多说了基本都知道。简易程序涉及到你说的裁决前的工作。在这里告诉你关于治安处罚的程序:1/受案2/立案3/调查取证4/裁决5/执行的程序。那么裁决前必须作到受案、立案和调查取证后才能裁决。否则是程序违法。先裁决后受案、后立案或后补充证据等都属于程序违法。那么整个办案都属于违法办案。

回答4:

现在已经可以不前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