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席,评委,对方辩友,大家好!
经过了一番激烈的唇枪舌剑,还是让我们冷静下来,以理性的思维来审视青春偶像崇拜的“利”与“弊”吧!
心理学上认为:青少年对青春偶像的崇拜迷恋是人之常情,自然而成;也是个人成长的必然规律。具体的说,青少年时期是由儿童向成人过渡的发展阶段,我们需要通过对不同偶像的认同和依恋来确定自我价值,寻求自我发展。
青春偶像崇拜的利处之一:为青少年的成长提供了奋斗的目标。“治天下者,比先利其志”,志向、目标是到达成功的前提。这就好比在黑夜中航行的船只,需要灯塔指引航向一样。而那些头顶光环的青春偶像们,不就象那黑夜中的灯塔吗?有了他们,我们才能最大限度的减少触礁、翻船的危险。同时我要明确的告诉对方:青春偶像为我们提供了奋斗目标,但并非意味着其本生就是奋斗目标。若一意孤行以至触礁搁浅、船毁人亡,也只能说明你是一名不合格的水手;总不能嗔怪灯塔指错了航向吧!
古人云:“行百里者半于九十。”可见仅有雄心壮志是并能成功的,还要坚持奋斗的动力。而青春偶像崇拜的利处之二,正是为青少年成长提供了奋斗的动力。正如我方二辩所说,青春偶像具有巨大的感召力。因此同样一句话从偶像嘴里说出来所产生的震动千百倍的超过你父母朋友的话。你也会因此而以极大的热情和动力,去努力奋斗,提高自己,挑战自己!再者青春也并非对方所理解的“绣花枕头”,俗话说“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没有可以随随便便成功。”偶像成功的背后也凝结着励志过程中汗水和泪水呀!对方辩友在选择鲜花与掌声的时候,凭什么选择那背后的汗水与泪水?
“ALL WORK ANG NO PIAY MAKES JACK A DULL BOY。”这句谚语告诉我们只学习、工作而无娱乐不利于我们成长。而如今丰富、多元化的青春偶像崇拜恰好可弥补这一不利。他让我们的生活更丰富多彩,更富青春活力,而不是单调、没劲。
接着,我要补充的是:我方陈述青春偶像崇拜的诸多利处,然而我方也不否认有弊的一面,但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告诉我们:矛盾有主要方面与次要方面,具有普遍性也有特殊性。就今天的主题而言,“利”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具有普遍性,对事物的发展起了主导作用,而弊仅仅是些特例,是次要矛盾。难道我们可以因矛盾次要方面的存在而否认主要方面,可以因弊的存在而否认诸多利处吗?难道我们可以用矛盾的特殊性来掩盖其普遍性,以偏概全吗?
最后,我要重声我方观点:青春偶像崇拜利大于弊!
偶像的力量是无穷的啊。
比如当初小燕子红的时候她一直说要大家好好学习,不要把功课落下。
还有这次超女演唱会,主持人怎么提醒大家注意安全都没人听,超女一说就OK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