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不可以的,集资房是小产权房,通常不可以对外买卖。
所谓集资房,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统包的制度,实行政府、单位、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多方筹集资金进行房屋建设而不通过市场购买直接分配的一种房屋,集资所建住房的权属,按出资比例确定,有全额集资和部分集资两种形式。个人按房价全额出资的,拥有全部产权,个人部分出资的,拥有部分产权。
集资房不能随便买卖:
首先集资房要看卖方(拥有人)是否基本全部产权(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同时还要看单位有无特别限制条款等。等取得房产管理部门对外出售许可后,才能买卖。
如果集资房产权已完全过户到职工手中,可以买卖,卖方需要比商品房多交1%的土地出让金。(因原土地为国有划拨地,现需转为出让地)。这样买方买到手后也就是商品房了,而如果产权未完全过户到职工手中,那么需要该职工与其所在单位协商,让其职工完全拥有此产权否则不得过户。
最好找个中介公司给他担保,这种合同怎么签都不保险,基本上都是靠道德约束,无论你怎么签合同,如果他赖账,你都很麻烦,法院受理判罚基本要一年,如果他不执行,可能还得一年多,如果这是A的唯一住房,那就更麻烦了。。。你只能得到钱,得不到房子了
按我知道的,现在单位的房子都是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的。
双方都带好资料去公证处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