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根据山东省向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教龄补助的政策,以前曾在农村公办中小学教师岗位上连续工作1年以上,离开教师岗位没有再被国家机关或者企事业单位录用,且已经年满60岁的原民办代课教师,享受教龄每满1年每月补助20元待遇,从2014年1月1日起发放。
补助由县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处负责发放。
另外,对于其余经认证符合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教龄补助政策,而没达到60周岁的,待满60周岁时再落实待遇。
己达到养老补贴条件的为舍不到帐呢?
什么时候发放呢?
每年每月10元钱还不够割斤猪肉。当时园丁缺乏,他们也是奉献出了自己的毕生精力,企事业人员每月长几百块,等于给原民办教师买了一个糖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