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这要看实际情况的。要是当初是你让他代付的话,那是要支付给他的。请人家帮忙,不管对方是谁,只要是你主动让对方帮你代购的,都要把钱算清楚了,因为这是做人最起码的。说话算数,这样才能和别人更好的相处。
要是你为了能让对方帮你支付这些钱,而假装和对方谈恋爱,等东西收到再以彼此不适合回绝对方,这样的行为和诈骗没啥区别,只是你的方式容易让别人接受,因为你给它穿上了一件漂亮的外套,这种行为更恶劣。
对方是想和你谈感情的,所以即付出了感情也付出了钱,要是你真是为了物质而穿上了恋爱的外套的话,这种是即骗钱又欺骗了别人的感情,比一般诈骗还要可恶。
这种情况,你可以按实际情况处理。既然彼此不适合,彼此的关系又没越界的话,那就把这钱还给别人就是了。做人不能因为一段感情,一些衣服和包把自己的人品给丢了。毕竟以后你还是要在社会上与人相处,还是要做人的。
要是当初购买是因为对方自己提出,愿意的,只要你们的关系没进一步,那最好支付一下。尽自己的能力去处理好,或者协商一下,把事情处理好。不想被套上诈骗的外衣,那就去想适合的方法去解决。个人建议,谢谢!
你如果不想继续下去了,那就应该还给对方买衣服的钱,否则就会被视为诈骗行为的。
你这样合适吗?如果你觉得自己能过自己心里那一关倒无所谓,如果你不想欠别人什么就还给他。就看你自己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不过呢这样做还真不太好,可以见见面看看,实在不行就直接说分手呗,他肯为一个陌生人花钱,总体来说还不错。
那你在这段期间,有没有和他见过面,有没有真正和他拍过拖?东西是他自愿帮你买的,又不是你强迫他,应该不属于诈骗吧!本人觉得,站在人道主义上,应该把钱还给他,跟他好来好去,跟他说清楚,分手的事宜,望大家都清楚是这么一回事,反正就六七千,也没必要留下此污名。
得看对方什么态度,对方不追究你就不算吧
追究起来,还是给人家好,毕竟这不是请客吃饭,这是有清楚明目的东西啦
分手两不欠,个人觉得比较好而已,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