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法如下:
1、公司通过在特殊园区内成立新公司,承接公司部分业务后,同时在园区经营纳税>50万,即可享受当地政府的增值税扶持和所得税扶持。
2、还可以在园区内成立“个人独资企业”模式的工作室,享受核定征收政策,综合税负仅3.16%。
园区享受优惠政策如下:
增值税:地方留存50%,园区奖励返还地方留存的75%-85%;
企业所得税:地方留存40%,园区奖励返还比例同上。
当月在园区纳税>50万即可享受,次月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奖励返还到企业账户,一般情况下绝不拖沓!企业无需在园区实地经营,同时还可以可叠加国家税收普惠性优惠政策。
关于个人独资企业核定:
个人独资企业申请核定征收,综合税率仅有0.5%-3.16%,而且核定以后不用进项发票和成本发票,还可以开专票进行抵扣,非常适合缺成本发票,进项发票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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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定来成立,但是要在合理合法的情况下达到节税的目的
原来有一家公司。如何成立一个新公司以达到节税的目的?是一种偷税漏税的行为,不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