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丰顺县您住户口所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居民自愿离婚男双应共同事住户口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条 办理离婚登记内居民应具列证件证明材料: ()本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结婚证; (三)双事共同签署离婚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