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要查实要买车辆不是上网的盗抢车辆.这个网上就能查到。
2.其次要弄清楚是否属于被法院查封。或者车主有债务被查封,或者是银行按揭被抵押的。如果民间借贷私下签的抵押合同,没在车管所登记的,抵押权无效,可以买车,但最好要求过户,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个时间(比如债务到期的时间),到时办理过户手续
3.最关键的是如何处理被定位的问题,那就自己上网去买一个GPS屏蔽器或干扰器一下
4.最好就是把全车锁都换了,买了几万的车也不差那么一两千小钱了。
5.最好不要挂原车的牌照了。
相关法律条款主要是《担保法》的四十条和四十一条:
第四十条:“订立抵押合同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为权利人所有。”
第四十一条:“当事人以车辆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1、首先要查实要买车辆不是上网的盗抢车辆.这个网上就能查到。
2、其次要弄清楚是否属于被法院查封。或者车主有债务被查封,或者是银行按揭被抵押的。如果民间借贷私下签的抵押合同,没在车管所登记的,抵押权无效,可以买车,但最好要求过户,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个时间(比如债务到期的时间),到时办理过户手续。
3、最关键的是如何处理被定位的问题,那就自己上网去买一个GPS屏蔽器或干扰器一下。
4、最好就是把全车锁都换了,买了几万的车也不差那么一两千小钱了。
5、最好不要挂原车的牌照了。
抵押车不建议购买,风险巨大。抵押车在法律角度来看,是合法的车辆,可以购买的。
但是风险巨大,原因有二:
一、抵押车在法律角度,无法对抗银行追讨收回。
1、即使在2016年3月1日之后出台了物权法司法解释,见如下引用。最高法发布《物权法》司法解释·机动车转让取得占有的买受人权利优先。
2、“具体到机动车等特殊动产之上存在未办理登记的受让人与转让人的债权人的情况,通过转让人的交付取得特定动产物权的人虽未办理登记,但其已经依法享有物权,故从法律条文的本身涵义以及法律整体的逻辑体系看,其权利应优先于转让人的一般债权人。
3、换句话说,就是转让人的一般债权人,包括破产债权人、人身损害债权人、强制执行债权人、参与分配债权人,都应当排除于《物权法》第二十四条所称的“善意第三人”范畴之外。当然,这里所称的债权人自然不包括针对该标的物享有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因为此时其债权已设定担保,该债权人已经成为该物的担保物权人,自然就抵押或质押担保的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4、大多数抵押车的登记证书都由于按揭而抵押在银行,你把抵押车买来,如果这个原车主还欠别人的钱,那债主是不可以像你追讨这辆车的(物权优先于债权),但银行可以。
所以,很可能会出现银行向法院起诉,要求认定你们的车辆买卖合同无效,然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拿走这辆抵押车,至于你们的买卖合同那是另一回事,你可以通过另一个诉讼要求对方把钱还给你。
简而言之:抵押车很可能被法院强制拿走,也可能被原车主或中介公司私下偷开走而难以追回。
二、抵押车容易变成查封车,不能年检,则不能上路。
查封车属于抵押车的一种。比如银行发现这辆车不还贷款了,就像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就判决查封这辆车并通知车管所,抵押车就变成了“查封:抵押状态”。
查封车可以上路跑,但是无法通过年检。这点我特意咨询了我当地的经常上路查车的交警中队长和车管所负责年检车辆的民警。查到了查封车,只要其他手续正常是没关系的,但是查封车在车管所的年检系统里面是锁定状态,即使有关系也不可能年检。不能年检,是不能开上路的,查到了依法应当扣车的,年检好了才能拿回去,可是你没办法年检了,所以理论上这辆车是永久扣押了,甚至一些保险公司也会因此而拒赔保险,那就成“黑车”了。
二手车、抵押车、水车(黑车),这几种车各有各的价格,车况相同的情况下,价格应当是一个比一个便宜的。
保险公司和交管部门是两个单位,我以前一直以为黑车,水车,盗抢车都是不能买保险的,可一了解才发现不是这样的,原来保险公司是一个商业机构,只要你能提供简单证明这辆车目前是你所有的,那就可以买交强险,即使没年检也是可以理赔的。
这个是有前提的哦,正规的抵押车是可以买的,但若是私人的,发兔建议还是不要购买了。这可是有一定风险的哦,要是购买了这类抵押车后,你有的只是车辆的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因此是不能都过户的,所以说在购买抵押车的试试,一定要了解抵押车的来源哦。
车辆属于动产,以车辆本身的交付作为车辆所有权变更的标志,不以变更登记作为所有权的证明。但是本车属于抵押车,在该车进行转让时必须征得抵押权人的同意。另外由于你知道该车已被抵押,不属于善意取得,如果抵押权人主张权利,对你来说风险很大